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8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对泰山玻纤增资及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37 号),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091,065 股,发行价格 14.33 元/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16BJA30070 和 XYZH/2016BJA30096
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8,844,961.4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1,866,29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46,978,664.06 元。
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山玻纤”)“年产 2×10 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
250,583.70 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946,978,664.06 元,其余为自筹资金
投入。
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250,000,000 元对泰山玻纤
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786,163,522 元,增加资本公积 463,836,478 元;同时,
拟以剩余募集资金 696,978,664.06 元向泰山玻纤提供委托借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泰山玻纤增资及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及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9月1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42,858.2351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志尧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有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金属制
品、贵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销售及维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泰山玻纤总资产 1,090,766.71 万元,
净资产 313,859.80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9,388.24 万元,归属母公司
净利润 32,355.2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现拟以募集资金 1,250,000,000 元对泰山玻纤进行增资,用于项目建设
以及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此次增资完成后,泰山玻纤注册资本增加 786,163,522 元,资本公积增加
463,836,478 元,仍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696,978,664.06元
2、资金用途:用于泰山玻纤“年产2×1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
建设”项目建设。
3、期限:7年
4、借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下浮10%,浮动利率。
5、结息方式:按季度结息。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
项目的建设以及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
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的经营持
续增长将起到有益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泰山玻纤增资及提供借款,符合公司
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泰山玻纤实施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募集
资金的使用方式系为实现募集资金高效使用而做出的,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泰山玻纤提供增资及借款,有助于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借款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材科技以募集资金对泰山玻纤增资及借款事项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泰山玻纤增资及借
款事项。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