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
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实施日期距离股东大
会通过该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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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4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
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5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2 08*****472 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3 08*****827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4 08*****858 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592 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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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
62,257,500 51.88% 62,257,500 124,515,000 51.88%
通股
首发前机
构类限售 62,257,500 51.88% 62,257,500 124,515,000 51.88%
股
二、无限售
57,742,500 48.12% 57,742,500 115,485,000 48.12%
流通股
其中:自愿
锁定流通 20,806,875 17.34% 20,806,875 41,613,750 17.34%
股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00% 120,000,000 240,000,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4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641 元。
2、根据公司首发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其减持价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东最低减持价调整
为不低于 7.69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世龙实业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角龙
咨询电话:0798-6735688
传真电话:0798-680666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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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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