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暨第三个行权期结束拟注销全部失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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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

暨第三个行权期结束拟注销全部失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

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

三个行权期结束拟注销全部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

四个行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决定对1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第

四期股票期权和前三个行权期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851,080份全部予以注销。

(具体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准的数据为准)。

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1、2010年9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

查。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2011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

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1年5月5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股权激

励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正式生效。

4、2011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1

年5月6日,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元,向符合授权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

370万份股票期权。

5、2011年5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

股票期权数量为820万股,其中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0万股,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80万股,行权价格为32.38元。

6、因激励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志

刚先生出现不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况,公司

取消陈志刚先生已获授的20万份公司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7、因激励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费维

国先生出现不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况,公司

取消费维国先生已获授的20万份公司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8、2012年5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的8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14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5月3日,行权价

格为30.92元。

9、公司于201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激励对象为23人,股票期权

数量为1,050万股,行权价格为21.50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20万股,行权价

格为20.53元。

10、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

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为21.40元,数量不变,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43元,数量不变。

11、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由

14 名调整为13名,第一期授予的期权数量调整为270,675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股权激励13名激励对象自

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即2014年4月16日起2014年5月2日止共可行权270,675份股票期权。

12、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由23名调整为10名,对应的第二

期可行权的期权予以注销,第二期授予的期权数量调整为900,000份。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股权激励10名激

励对象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即2014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5日止共可行权900,000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二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第二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首期第二个行期权授予张建夫

股票期权150,000份,沈之能股票期权112,500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个

行期权结束拟注销预留第一个行权期授予李彤股票期权29,325份,余正阳股票期

权19,275份,以上合计注销311,100份。

14、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数量为1,008.8328 万股,

行权价格为16.37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20.7772万股,行权价格为 15.62元。

15、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中共有6人放弃或取消行权,其中邵国

兴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本期行权,刘歆、郑军伦、许以斌、林迪因已离职取消本

次及后续尚未进入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童霞因退休取消本次及后续尚未进入行权

期的股票期权,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激

励对象为17人,可行权数量为2,607,373份。(调整后的数量以中国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实际出具的数据为准)

16、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

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谢天

因个人资金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行权。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 13 人,可行权数量为 351,772 份。

(调整后的数量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具的数据为准。)

17、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17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4

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5日止可行权共2,607,373份股票期权。

18、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13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4

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可行权共351,772份股票期权。

19、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三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失效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第三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首期第三个行期权授予

丁海富股票期权243,679份,王文广股票期权243,679份,俞曙股票期权243,679

份,张建夫股票期权194,944份,何静姿股票期权114,340份,严伟群股票期权

194,944份,沈之能股票期权146,208份,王景升股票期权146,208份;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第二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预留第二个行权期授予余正阳股票期权

25,050份,李彤股票期权38,111份,过杰股票期权50份,以上合计注销1,590,892

份。

20、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

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

数量为11,221,400 股,行权价格为 10.84 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283,996

股,行权价格为 10.34 元。

21、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因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放弃或取消行权,

其中严伟群、邵国兴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本期行权,叶卫军因已离职取消本次及

后续尚未进入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15人,可行权数量为3,472,415份。

22、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因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名激励对象谢天、余

正阳、李彤因个人资金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行权。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11人,可行权数量为

432,916份。

二、股权激励拟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1、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股权激励10名激

励对象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即2014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5日止共可行权900,000份股票期权。

截止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第二个行期权结束,张建夫、沈之能尚未行权,

公司已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注销授予张建夫股

票期权150,000份,沈之能股票期权112,500份,以上合计注销262,500份。

2、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股权激励13名激

励对象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即2014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2日止共可行权270,675份股票期权。

截止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一个行期权结束,李彤、余正阳尚未行权,

公司已依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注销授予李彤股票期权

29,325份,余正阳股票期权19,275份,以上合计注销48,600份。

3、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三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17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4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5日止可行权共2,607,373

份股票期权。截止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第三个行期权结束,丁海富、王

文广、俞曙、张建夫、何静姿、严伟群、沈之能、王景升尚未行权,公司已依据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注销授予丁海富股票期权243,679份,王

文广股票期权243,679份,俞曙股票期权243,679份,张建夫股票期权194,944份,

何静姿股票期权114,340份,严伟群股票期权194,944份,沈之能股票期权146,208

份,王景升股票期权146,208份,以上合计1,527,681份。

4、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13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4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可行权共351,772

份股票期权。截止日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二个行期权结束,余正阳、李

彤、过杰尚未行权,公司已依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注销授予

余正阳股票期权25,050份,李彤股票期权38,111份,过杰股票期权50份,以上合

计注销63,211份。

5、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期第四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全部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15

名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15年9月2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可行权共3,472,415份股票

期权。截止目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期第四个行期权结束,丁海富、王文广、

俞曙、张建夫、魏建海、沈之能、王景升尚未行权,何静姿部分行权,公司拟注

销上述人员首期第四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期权2,046,052份和前三个行权期尚未

注销的股票期权7,748,985份,以上合计9,795,037份。

6、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第三个行期权结束拟注销全部失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拟对14名激励对象不

符合行权条件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前三个行权期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851,080份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剩余未注销期权(份)

1 李彤 114,334

2 谢天 228,669

3 厉生荣 57,168

4 余正阳 75,151

5 陈亮 37,576

6 张小明 37,576

7 何云峰 37,575

8 杨欢军 37,576

9 任民 37,576

10 孟如豹 37,576

11 金鑫 37,577

12 过杰 37,575

13 杨华钧 37,576

14 竺国裕 37,575

合计 851,080

上述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全部实施完毕。

三、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四个行权期对应考核期(2015年度)未达成业绩

考核要求的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权期权第四

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为:

以本公司 201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220%,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6%。

本项所指的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且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同时期权成本已经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1,295,708.26 元计算,2015 年度

净利润比 2010 年度净利润增长 114.03%,未达 220%;2015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为 8.55%,低于 16%。

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

的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作废。

四、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变动情况

变动日期 该次行 该次注销 该次尚未 该次激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变动原因简

权数量 期数量 注销期权 励减少 后期权数 后行权价 后激励对 要说明

(份) (份) 数量(份) 人数 量(份) 格(元) 象人数

授予日 - - - 800,000 30.92 14 -

2012.6.7 - - - - 1,200,000 20.53 14 2011年度权

益分派

2012.9.21 - - 29,325 1 1,200,000 20.53 13 1名激励对

象放弃行权

2012.9.21 222,075 48,600 - - 929,325 20.53 13 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

2013.8.13 - - - - 929,325 20.43 13 2012年度权

益分派

2014.8.18 - - - - 1,207,772 15.62 13 2013年度权

益分派

2014.9.24 - - 38,111 1,207,772 15.62 13 1名激励对

象放弃行权

2014.9.24 288,561 63,211 - - 856,000 15.62 13 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

2015.7.7 - - - - 1,283,996 10.34 13 2014年度权

益分派

2015.8.29 - - 151,907 - 1,283,996 10.34 10 3名激励对

象放弃行权

2015.8.29 432,916 - - - 851,080 10.34 10 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行权期结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此次因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和2015年业绩未达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股票第

四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而对失效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失效股票进行注销。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浙江亚厦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股票第四个行权期的业绩考

核要求,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对14名激

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前三个行权期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

合计851,080份全部予以注销。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亚厦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期权已经结束,因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未达到《浙江亚厦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预留股票第四个行权期的业

绩考核要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故对不符合

行权条件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前三个行权期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亚厦

股份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浙江亚厦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

续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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