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18:03: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0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33,0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

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95 卜范胜

2 01*****812 黄欣

3 01*****487 柳少娟

4 00*****289 李凤瑞

5 00*****136 孙丽香

6 01*****920 卜祥尧

7 01*****995 张广军

8 01*****104 赵立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7日至登记日:

2016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咨询联系人:陈茜茜、周超

咨询电话:020-66350978

传真电话:020-66354166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航新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