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关于2015年度报告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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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16-020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报告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 132 号),公司作了

相应询查与回复,现就年报问询函中提及的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问:“本报告期,你公司联营企业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州鸿熙”)实现净利润为零。请你公司说明贵州鸿熙取得

的煤矿行业相关资质、业务经营模式、下属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生产经营概况、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净

利润的比重等)情况、未实现净利润的原因、相关资产是否列入你公

司合并报表及其合规性,并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答: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取得贵州省煤矿

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贵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资

格的批复(文号: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60 号)。 201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山西鸿熙矿业科技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孟建军及柳向阳

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合作经营合同》。公司与孟建军及柳向阳达

成合作经营煤矿整合主体的协议,将以具备煤炭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

鸿熙矿业作为煤矿整合主体开展相关工作。目前鸿熙矿业各股东持股

比例如下:公司占 45%股份、孟建军占 40%股份、柳向阳占 15%股份。

根据《股权转让及合作经营合同》的约定:煤矿整合主体有关的合并、

1

分立、对外投资、融资、担保、购入或出让煤矿资产等重大事项应由

董事会决议,审议的事项均应当经鸿熙矿业全体董事一致书面决议同

意方可进行。因此,本公司对鸿熙矿业不会构成实际控制,故公司未

将鸿熙矿业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鸿熙矿业是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相关政策的要求而成

立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名下各煤矿提供煤矿兼并重组平台并具备对名

下煤矿的监督管理职能,其本身目前并不从事任何其他的生产经营活

动,其收入来源主要是以收取名下煤矿的管理费,以达到维持鸿熙矿

业的日常运作和收支平衡。

目前鸿熙矿业名下煤矿共 24 个(包括本公司实际投资的威宁县

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和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全部为挂靠性质,鸿

熙矿业不实际拥有其所有权),除此外,鸿熙矿业无其他实际拥有的

煤矿和实物资产(除少量办公设备外)。为符合贵州省兼并重组主体

企业合计产能需达到 200 万吨的政策要求,鸿熙矿业名下各煤矿采取

抱团取暖的方式,将各自的煤矿采矿权证挂靠至鸿熙矿业名下,以获

得煤矿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公司名下各煤矿实际仍由原煤矿业主所控

制和实际拥有,同时约定:公司名下煤矿的产权归属均以其实际投资

人为准,公司名下煤矿均由其实际产权人自行负责投资、经营管理、

自负盈亏,自负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各不相干,互不干

预。但名下煤矿给鸿熙矿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煤矿应当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因此,鸿熙矿业名下各煤矿的生产经营收益也未纳入鸿熙

矿业的财务报表。但在鸿熙矿业名下的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

新发乡煤炭沟煤矿和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

2

矿为本公司实际投资和控制的煤矿,已经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内,

我们认为将上述两个实际控制的煤矿纳入合并范围的账务处理是合

适的。

煤炭沟煤矿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25,935,027.57 元,占上市公司

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 8.38%;净利润-19,623,544.49 元,占上市

公司合并净利润的比重约为 19.85%。核桃坪煤矿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8,440,025.61 元, 占上市公司合并净利润的比重约为

8.54%,该矿报告期内处于煤矿整合阶段,为停产状态。

二.问:“2015 年 1 月 27 日,你公司与易颖、金荣辉签署《威

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但易颖、

金荣辉未按约定移交孔家沟煤矿的产权,并擅自生产,你公司就此起

诉易颖和金荣辉。请你公司结合贵州煤矿兼并重组政策,说明上述事

项对子公司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下属核桃坪煤矿未来生产经营

的影响,及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合规性。”

答:目前核桃坪煤矿与孔家沟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实施方案已获贵

州省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但由于孔家沟煤矿原股东易

颖、金荣辉拒不履行合同义务,这对核桃坪煤矿下一步进行 45 万吨

新矿井的扩能、技改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为此,本公司已依法起诉

易颖、金荣辉,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现

诉讼正在受理中,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该事项对核

桃坪煤矿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待法院的判定结果而定。

三.问:“本报告期,你公司发生净亏损 9884.48 万元,实现营

业收入 3.1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4.43%。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周期

3

和主要竞争对手经营情况、自身经营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变化情况等,

说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情况,说明发生亏损的原因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答: 2015年,房企生存与发展状况继续分化,中小型房企经营面

临的困难和挑战日益增多,从上市房地产公司的年报数据来看,房地

产行业的盈利能力明显下降,销售毛利率和净利率都呈持续下滑趋

势。公司房地产业务由于可售楼盘数量少,规模体量小,前三季度房

地产市场冷清销售不理想,第四季度稍微好转但不足以扭转年度营收

的下降局面;2015年10月,康城假日率先启用三级转介的销售模式,

通过深圳当地中介机构引入深圳客,实现主要客户由东莞本地客向深

圳客的转变。我公司在售项目康城假日成交593套,金额3.73亿元(中

原地产统计数据,下同),位居寮步镇在售楼盘第五位,其主要竞争

对手广源阳光里成交690套,金额5.09亿元;万润广场成交574套,金

额4.74亿元;星城国际花园成交444套,金额3.94亿元;时代华庭成

交288套,成交金额1.69亿元。

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有:(1)康城假日项目在环

评报批过程中遇到客观因素所致延缓,使得该项目的环评未能按时通

过(2016年4月14日已通过了环保审批并取得批复)从而直接导致2015

年度无法取得该项目的竣工备案证,根据公司商品房收入确认的会计

政策,2015年该项目已销售的商品房全部不能确认当期收入,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康城假日项目存货余额56,760万元,预收账款

27,203万元。(2)2015年12月,公司进一步收购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

4

业园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从而对苏州天骏的持股比例已达70%,实现

了对其的控制。由于收购日苏州天骏总体评估的基准价格,与公司原

取得苏州天骏50%股权的账面成本存在较大差异,根据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对苏州天骏以往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变为合

并报表时,按公允价值确认重新计量产生投资损失1868.24万元。(3)

2015年,煤矿行业寒冬持续,煤炭需求持续疲软,贵州省原煤价格探

底走低。核桃坪煤矿由于整合不顺利,2015年处于停产状态,导致煤

炭板块比上年同期减少34.12%。

主营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64.43%,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

少 63.29%,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 67.05%,上述 3 项累计同

比减少 12,475.52 万元,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23.19%,管理费

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22.49%,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27.36%,期间

费 用 累 计 同 比 减 少 1,591.33 万 元 , 投 资 收 益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1,654.02%,减少 2,471.21 万元。

综上所述,在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毛利大幅下降,期间费用

未大幅下降情况下,且产生大额的投资损失,因此产生亏损。

应对措施:(1)加快去库存力度,加速资金回笼;(2)通过降低

负债率、贷款利率和缩短开发周期等手段,加强财务杠杆的应用,合

理筹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加强资

金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相关工程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

项目工期提供资金保障。 3)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开发成本,

采取必要措施优化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费用支出,提高成本管理意

识、完善成本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5

(4)充分研究市场,讲究销售推广策略,尽力让所花的推广费用,

产生最佳效果;同时,努力提高房地产管理水平,规范内部管理,进

一步营造公司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以有效降低办公成本为核心,严

格控制管理费用开支,杜绝经费的损失浪费。

四.问:“本报告期,你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0.1392,比上年同期

下降 64.80%;你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你公司结合经营销售

模式变化、主要客户变更、产能扩张、行业平均水平等,说明存货周

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存货减值的测试情况及你公司

未计提跌价的合理性。”

答:存货周转率的指标计算是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2015

年度本公司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由于康城假日项目 2015 年已销售的商品房全部不能确认当

期收入,受此影响,本报告期结转的销售成本大大减少,相应的存货

成本大大增加。(2)2015 年度帝庭山项目开始施工,一期别墅投入

了大量的资金,使得存货成本也大大增加。该项目还处在建设阶段,

销售收入要到 2016 年才能确认。(3)2015 年 12 月份,公司下属房

地产公司新增收购了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20%股权(股

权收购后房地产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达 70%),从而取得对该公司的

控制权,报告期末,公司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公司合并后存

货成本有所增加,该公司还处在建设阶段,没有确认销售收入。

综上,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因确认的收入减少导致相应结转的销

售成本也大幅减少,而存货成本余额增加的情况下,存货周转率大幅

下降是正常的。

本报告期公司出现大额亏损,亏损的原因主要是康城假日未能确

6

认收入、煤矿的亏损以及对苏州天骏金融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以往的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变为合并报表时确认公允价值投资损失造成的,

而不是因为房地产项目自身价值下降造成的。相反的,随着国家提出

了房地产行业去存库的目标,相应的房地产以往过紧的调控政策得以

适度放松,这导致了从 2015 年第四季度开始东莞临深片区的房地产

价格有所提升,至 2016 年一季度东莞城区及泛临深片区的房地产价

格也有提升,所以,公司对房地产项目的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是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

五.问:“你公司 2013-2015 年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

润为正,但你公司三年间未进行利润分配,请说明未进行利润分配是

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你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否符合你公司前期披露的《三年股东回

报计划》。”

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指导思想,公司在《章程》、《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在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

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

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

出预案”。

从公司经营情况来看,受产业调控政策影响和行业萎靡的影响,

以及公司盈利体量偏小的缘故,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不甚理想。从近几

7

年的盈利状况来看,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上市公司母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72,406,805.55 元 、 -5,156,637.86 元 、

-2,028,201.75 元,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非常微薄。

从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来看,目前公司在建或拟建的房地产项目:

东莞帝庭山、江苏昆山金融服务园项目、东莞时代国际、东莞康城假

日,仍需循序投入大量资金,开工项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将进一步提

高,受限于中小规模的格局以及涉房原因,公司项目运营的融资成本

及利率难以有效下降,外源性资金成本高,取得银行借款的难度益增;

2015 年度,公司归还了 1.69 亿元贷款,而 2016 年预计一年内到期

的需归还的信托高息贷款约 1.2 亿。同时,公司下属煤矿整合及未来

扩能扩界实施工作亦需较多资金;在行业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公司销

售回款压力大,内生性资金不足,流动资金偏紧,不利于腾挪运转,

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持公司生存与持续经营的根本,资金留存与循环

再用尤为关键。

近几年来,公司为持续经营作了必要的房地产项目储备,2012

年 8 月以挂牌竞价方式取得康城假日项目地块,耗资 15500 万元;2013

年 9 月以挂牌竞价方式取得帝庭山项目地块,耗资 38135 万元; 2013

年收购苏州金融产业服务园公司 50%股权 5959.59 万元,到 2015 年

12 月收购其 20%股权纳入并表再耗资 1441 万;同时,为符合贵州省

煤炭兼并重组政策的要求,公司在煤矿整合方面投入亦大,其中,2014

年 1 月收购永安煤矿价款 2750 万;2014 年 6 月收购兴坝田煤矿价款

2400 万元;2014 年 11 月收购贵州鸿熙矿业 45%股权价款 2237.15 万

8

元;2015 年 5 月收购结里煤焦公司 20%股权价款 1135 万元;公司下

属核桃坪煤矿和煤炭沟煤矿拟进行扩能扩界和技术改造,均需投入大

量资金。

因此,从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来看,在盈利微薄、资金紧张

的形势下,为保证公司资金流的正常运转,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

突破发展瓶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未进行分红,是公司保证持

续经营和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公司前期披露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规定。

六.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的前五名单位名称、金额、款项性质等,并说明该等单位与

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答:(1)应收账款前五名

是否

款项性

项目 关联 金额 账龄 坏账准备

御庭山购房客户 1 否 1,200,000.00 1 年以内 36,000.00 售楼款

深圳******工程公司 否 874,200.00 1 年以内 26,226.00 售楼款

御庭山购房客户 2 否 987,900.00 1 年以内 29,637.00 售楼款

御庭山购房客户 3 否 892,400.00 1 年以内 26,772.00 售楼款

御庭山购房客户 4 否 800,400.00 1 年以内 24,012.00 售楼款

合计 4,754,900.00 142,647.00

(2)预付账款前五名

项目 是否关联方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东莞******地产 否 2,374,616.00 1 年以内 佣金

深圳******地产 否 1,354,463.30 1 年以内 佣金

贵州******技术咨询 否 1,101,460.00 2-3 年 技改款

9

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地产 否 889,434.00 1 年以内 佣金

东莞*****工程有限公

否 733,852.61 1 年以内 工程款

合计 6,453,825.91

(3)应付账款前五名

单位 是否关联方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否 49,664,947.32 1 年以内 工程款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否 30,470,193.75 1 年以内 工程款

****建设有限公司 否 5,767,243.22 1 年以内 工程款

广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否 4,068,107.00 1 年以内 设计费

东莞市****绿化有限公司 否 3,611,733.49 1 年以内 工程款

合计 93,582,224.78

(4)预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 是否关联方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江南第一城购房客户 1 否 4,559,000.00 1 年以内 售楼款

江南第一城购房客户 2 否 1,278,712.00 1 年以内 售楼款

江南第一城购房客户 3 否 1,076,567.00 1 年以内 售楼款

江南第一城购房客户 4 否 1,036,233.00 1 年以内 售楼款

江南第一城购房客户 5 否 1,003,177.00 1 年以内 售楼款

合计 8,953,689.00

七.问:“本报告期末,你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预

付账款汇总金额占比为 66.48%。请结合公司特点、所处行业等说明

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及你公司防范供应

商集中风险的措施。”

答: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 970.84 万元,

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占比为 66.48%,其中预付康城假日销售佣

金 461.85 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康城假日销售收入未能确认,

按权责发生制和费用配比原则,故将已支付的按收入比例计算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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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列入预付账款,待收入确认时再转入销售费用。另外,前五大供

应商采购金额占也比较高,这主要是公司的业务特点所决定的,本公

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项目多以总包方式对外委托施工

单位建设,商品房销售也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代理,所对应的供应商

相对较少,公司所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和销售佣金的供应商也相对集

中,单一受托单位所提供的劳务服务的金额较大且集中,故会造成前

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占比和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情况,

因此,尽管供应商相对集中,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

响和风险。

八.问:“本报告期,因债务人已经不存在,你公司核销应收东

莞市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的款项共计 20.16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

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是否履行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答:在 2000 年以前,公司与东莞市发展银行和海南发展银行均

存在业务关系,并在上述两银行有少量存款,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仍对两银行挂账其他应收款 201,639.22 元。但由于该

银行经营管理不善,已破产清算,清算时只兑付居民存款,单位存款

一直无力兑付,因此,公司的存款也一直未能收回,形成应收款。公

司也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于 2007 年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

提了坏账准备。时隔多年,上述其他应收款 201,639.22 元已不可能

收回,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数据,公司将上述其他应收款

201,639.22 元以予核销,并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

对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款项并不是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而造成的,且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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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本公司未单独就该事项作临时信息披露,但在每年的定期财务

报告中都有提及。

九.问:“本报告期,你公司对应收柳向阳股权转让款 2900 万元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该项股权转让交易的具体情况、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影响。”

答:经核实,本公司对应收柳向阳股权转让款 2900 万元并未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该款项为转让永安煤矿(煤矿关闭指标)应收的股

权转让余款,账龄为一年以内,根据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

本公司按其余额的 1%计提了坏账准备 29 万元,该坏账准备的计提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由于近年来煤炭行业的低迷,造成

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款项,该债权柳向阳已以其实际

独资持有的盘县猛者新寨煤矿股权提供了履约担保,本公司一直都在

大力催收该款项(包括向对方发送律师函等方式),目前公司正在与

柳向阳协商该款项的处理办法和方式。

十.问:“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

本化金额为 1.24 亿元。请你公司分项目披露报告期利息资本化累计

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利息资本化率等情况,并说明你公司利

息资本化的具体会计政策及是否遵循执行一贯性。”

答:1、分项目披露报告期利息资本化情况

项目 本期资本化金额 累计资本化余额 利息资本化率

康城假日 16,894,589.51 55,644,047.95 8.78%

帝庭山 41,918,377.77 54,275,250.62 13.39%

御庭山 9,248,730.38 -

江南第一城 4,753,295.78 -

合计 58,812,967.28 123,921,324.73 -

12

2015 年度,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123,921,324.73 元,本年度确认借款费用的利息资本化率 11.66%;

2、利息资本化的具体政策如下:

本公司房地产项目从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开始施工,作为利息

资本化开始时点,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工程竣工备案表,为利息资

本化结束时点。

本公司一直按照这个具体会计政策一贯执行。

十一.问:“请你公司核对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要求补充披露相关内

容。”

答: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要求核对,本公司未能详细披露“分项目披露

报告期利息资本化情况”,只是在存货附注明细中披露了“存货年末

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1.24 亿元”,该内容已在前面第十点

中作详细说明。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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