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
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到期;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日。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3 月 2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后续股票登记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
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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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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