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1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 2014 年 5 月 19
日到期的 6000 万元委托贷款展期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经 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
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经 2015 年 5 月 19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经 2015 年 11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重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
议书》,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6 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6
年 11 月 19 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年利率 3.92%,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
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抵押或质
押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 6000 万元。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展期委托贷款公
司不提供担保,利率符合市场行情,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