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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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0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7日以书

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石旭

刚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选举石旭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石旭刚、刘济林、于永生等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刘济林、于永生为独立董事,石旭刚为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由于永生、石旭刚、刘济林等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于永生、刘济林为独立董事,于永生为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提名委员会由刘济林、徐造金、蒋政村等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刘济林、蒋政村为独立董事,刘济林为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蒋政村、何珊珊、于永生等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蒋政村、于永生为独立董事,蒋

政村为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3、审议《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同意续聘石旭刚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4、审议《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广信先生、何

珊珊女士、胡志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徐造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孙琳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旋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郑旋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373153

传真:0571-88394930

邮箱:zhengxuan@joyware.com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香芬女士为公司内审部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审部经理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附件:简历

石旭刚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长期从事数字

视频光纤通信领域的研究,先后承担并主持了多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多次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发表

学术论文数十篇,是国内最早从事数字视频光纤传输领域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开发的专家之一;曾获“浙江

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专家”、“中国交通信息产业十周年优秀企业家”、“2009 年中国交通科技自主创新

十大杰出人物”、2014 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及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公路学会理事。1996 年 7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2000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中威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 57.4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石旭刚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何珊珊女士: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中威有限商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 年 3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何珊珊女士持有公司 0.48%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

何珊珊女士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济林先生:194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 年 12 月至今,

担任浙江大学信息电子与工程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浙

江省数字信号处理学会副理事长、《数据采集与处理》编委,浙江大学-索尼中国研究院联合实验室主任和

TI 中国大学计划浙江大学联合实验室主任,是国家重点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的机器视觉学科方向带头人。

曾任浙江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数字多媒体重大专项专家组副组长、中国图像图形学会

常务理事、美国纽约科学院 Member、俄罗斯人工智能和多处理机系统国际会议 UMC2001-2005 程序委

员会委员。多年以来从事机器视觉和智能交通系统,特别是移动机器人视觉导航等科研工作,承担的代表

性研究工作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视听觉认知科学计算”课题、

国防重点预研课题和 4 项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和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一等

奖各一项,发表文章逾百篇。

截至公告日,刘济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济林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蒋政村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蒋政村先生曾任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证券部主任。1994 年毕业于浙江大

学, 1999 年获证券律师从业资格。主要从事公司法律事务、证券法律事务及收购兼并、投资等法律业务。

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变

速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人律师,参与浙江天

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重组收购齐重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

临沂临工桥箱公司等项目工作。并曾担任通用电气(GE)亚洲水电有限公司、中石化 BP 浙江合资公司、浙

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马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

有限公司等跨国、上市等大型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截至公告日,蒋政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政村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于永生先生:196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

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国地质工程公司斯里兰卡分公司项目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

任中国地质工程公司香港分公司商务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于永

生先生目前兼任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滨江集团(002244)独立董事、永兴特钢(002756 独立董

事、海宁皮城(002344)独立董事及浙江东方(600120)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于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永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

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朱广信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长期从事通信专业的教学与科研

工作,多次参与并承担了多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

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998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讲师;2000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兼任中威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7 月,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1 年 8 月辞去浙江工业大学职务,专职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朱广信先生持有公司 1.59%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

朱广信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胡志水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中科院广州分院地化所遥感和地球物理室助理研究员;1995 年 9 月至 2007 年 5 月,历任广州天高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海特天高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中威有

限销售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胡志水先生持有公司 0.25%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

胡志水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徐造金先生: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8 月,历任杭州叉车总厂企管员、会计;2000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浙江杭叉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财务部部长助理;2005 年 6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杭州鑫晨服饰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金舟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金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3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徐造金先生持有公司 0.12%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造金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琳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证券投资专业,

本科学历,经济师。2001 年获得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升华集团证券投资

部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8106HK 香港创业

板)投资部副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浙江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产品运营总监,先

后兼任杭州天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进入本公

司工作,一直担任证券投资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5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

经理。

截至公告日,孙琳女士持有公司 0.0161%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

胡志水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王香芬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 4 月出生,东北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

部审计师。历任杭州通宁路桥公司会计,杭州星际网络公司财务主管,美臻贸易公司财务主管,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公司会计,2010 年 11 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经理。

截止公告日,王香芬女士持有公司 0.01%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香芬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郑旋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经济师。2012 年获得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2013 年获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专员, 2014 年 3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担任法

务与证券专员职务。

截至公告日, 郑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

郑旋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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