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 *ST 明胶 公告编号:2016-039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 18 号
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连良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彭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连良桂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连良桂、彭聪、赵侠、袁军、黄海
勇;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为:俞丽辉、袁军、连良桂;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袁军、韩传模、连良桂。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