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6-5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作出会计差错更正,对201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
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更正内容
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将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在负债
项目-应交税费以负数列报,抵减了负债总额,为了能更合理的反映财务报表资
产负债状况,公司在编制2015年度财务报表时将此项重分类至资产项目列报,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
201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应交税费项目中包含的待抵扣增值税进
项税余额为244,128,974.06元,在编制2015年财务报表时,公司将年初应交税费
项目中包含的待抵扣进项税额-244,128,974.06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
报,同时调增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244,128,974.06元,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仅为财务报表项目重分类调整,不涉及会计业务处理。
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14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
合并报表
报表项目
重述前 重述额 重述后
资产合计 12,709,186,448.48 244,128,974.06 12,953,315,422.54
其中:其他流动资产 2,279,388.38 244,128,974.06 246,408,362.44
负债合计 8,476,093,204.76 244,128,974.06 8,720,222,178.82
其中:应交税费 -220,811,348.97 244,128,974.06 23,317,625.09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
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XYZH/2016YCA10247 号),审计机构认为:中银绒业公司
的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
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正对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合并报表的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
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利润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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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是恰当的,能够提高公司的财务
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有关规定,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专 项 说 明 》
(XYZH/2016YCA10247);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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