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 1266 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2,773,6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2,766,0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5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 %。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
第5、9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7,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4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5年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22,766,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 %;反对股数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 %;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审议通过了《科远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2,77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22,673,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100,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00,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4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22,673,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股数 100,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冯辕先生代表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对201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
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
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李郁祥律师、李友道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
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高律股字[2016]第0502号]。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