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0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
事长杨建平先生因出差在外,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汪崇标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73,514,3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62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71,486,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72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2,027,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896%。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2,029,8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915%。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2,86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19%;
645,5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84,269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67%;645,55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033%;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2,86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19%;
645,5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84,269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67%;645,55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033%;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2,86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19%;
645,5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84,269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67%;645,55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033%;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2,86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19%;
645,5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84,269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67%;645,55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033%;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2,86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19%;
645,5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84,269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67%;645,55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033%;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2,868,8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19%;
645,55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0 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384,269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67%;645,55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033%;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屠勰律师、沈国兴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