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5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爱金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114,531,437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16 年 5 月,公司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向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75 名
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共计 88.89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已完成,公司
股本由 114,531,437 股增至 115,420,337 股,分配比例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为:以总股本 115,420,33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57997631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9229858426 股。
若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公司 201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15,420,337 元增加至 229,951,774
元,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