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 104,000 份,共涉及激励对象 2 人,占
注销前总股本 0.01%;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股,涉及人数为 1
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0.006%。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17 日,授予价格为 5.16
元/股。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截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宝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将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4 年 6 月 3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
议。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2014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恒宝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恒宝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4、2014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江苏世纪
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完成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70,502.40 万股变更为 71,320 万股。
6、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与公司解除了
劳动合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万琳、赖伟共计 2 人对应的股票
期权 104,000 份作废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 584,000 份,激励对象
人数调整为 6 人;对因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李瑞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调整为 8,136,000 股,激励对象调整为 39 人。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根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当发生
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
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且回购时不支付同期利息”的规定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万琳、赖伟共计 2 人对应的股票期权 104,000 份作废注销;对因
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李瑞持有的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06 元/股,公司就限制
性股票回购支付的回购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713,544,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4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化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本次回购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注销数 股份数量(股)
(%) (%)
一、限售流通股 6,304,133 0.88 40,000 6,264,133 0.88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088,000 0.57 40,000 4,048,000 0.57
04 高管锁定股 2,216,133 0.31 0 2,216,133 0.31
二、无限售流通股 707,239,867 99.12 0 707,239,867 99.12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0
三.总股本 713,544,000 100.00 40,000 713,504,000 100.00
注:以上是截至2016年5月16日的股本结构表数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