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申请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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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4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华人文化有

限责任公司旗下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目前体奥动力(北京)

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股权架构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股票代码:000608)自 2016 年 3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3 月 15 日,因明确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L21),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已分别于 3 月 22 日、3 月 29 日、4 月 6 日、4 月 13 日

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L27、2016-L30、2016-L33、

2016-L34)。4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

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4 月 21 日、4 月 28 日、5 月 6 日、5

月 13 日,公司继续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L37、

2016-L39、2016-L40、2016-L41)。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

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

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且公司

有意继续停牌筹划重组,则应就相关事项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

前提下,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不

超过 2016 年 9 月 8 日,具体时间以交易所批复为准。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主体,目前标的公司体奥动

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股权架构调整。

2、交易标的: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权。

3、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华人文化有限责

任公司旗下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 100%。

具体交易方式、重组方案等仍在谨慎探讨中。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已完成关于本次重组的工作如下:

1、公司按照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每

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公司已经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公司聘请第一

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3、各中介机构自停牌以来已完成了对标的公司的初步法律尽职调查,并在

积极开展审计、评估相关工作。

4、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反

复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事项以未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资产重组方案为

准。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上市公司房地产业务等各

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有关各方仍需就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所以相关工作难以在 2016 年 6

月 8 日前完成并实现公司股票复牌。

四、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在严格遵守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全力推

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快速、有序的推进谈判工作以及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工作,确定交易对价,并就支付方式、交易结构、目标资产具体范围达成一致。

如公司申请的延期复牌期限期满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

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

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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