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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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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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6-0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

01 民初 5-16 号《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 12 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

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3-004)。

原告共计 12 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上述 12 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 2,733,560 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积极

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12 份

3、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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