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16-04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东制药”)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835 号)的核准,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截至
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北京康远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康远制药”)
100%股权。2016 年 5 月 13 日,康远制药完成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7560300581)。本次变更后,
公司持有康远制药 100%股权,康远制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
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新增股份上
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
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合法有效。振东制药已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 62,918 万元。
振东制药将根据其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情况对股份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后,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支付股份对价,并在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期限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振东制药尚需
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同时,振东制药尚需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
施。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
大风险。
2、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资
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手
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尚需办理调整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及相关信
息披露等后续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过
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康远制药《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