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资
产收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拥有国内的三家黄金勘探及采选企业,增加公司的资
源储量,丰富资源品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一致通过,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资产收购
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志凤、邓延昌、朱玉栓
201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