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6-04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16 日,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进行回
购注销;以及对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韩雁君、汪桦、顾士杰、
祁彦桥、陈阳、宫兵、王卫明等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5.357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合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0.2856 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 95648.1910 万股的 0.61%。详见 2016 年 5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5648.1910 万元变更为
95067.9054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56,481,910 股变更为 950,679,054 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相关信息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认为公司此
举会影响其正当权益的,有权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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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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