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6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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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佳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亚东 联系电话:0755-825605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清江 联系电话:0755-825605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定期将募集资金

账户对账单发送保荐机构;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

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资金

存管银行也履行通知义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

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孟珂

女士因股份减持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广

东监管局和交易所监管函。

整改情况:蔡孟珂女士收到警示函

后,已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了

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

表示未来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范自身的股东行为,杜绝上述类似问

题的再次发生。公司得知此事项后,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向广东监管局出具了说

明函,明确公司将以此为鉴,敦促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范自身的行为。

保荐机构已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有关法规

进行讲解,并持续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

自身的行为。

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不涉及整改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5 月 1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防范内幕交易及深圳第二届内幕交

易警示教育电子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解读,以及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具体问

题的问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及时

和佳股份前次募集资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披露。该等延期投资项目已

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

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公告结

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

是 不适用

突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3.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4.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

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商荣盛贸易

有限公司承诺获配的和佳股份非公开发 是 不适用

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5. 蔡德茂、石壮平、高立、张宏宇、田

秀荣、田助明、罗玉平、张平、吴春安承

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十二个月

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

是 不适用

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今累计减持金额的 10%,在增持期间及

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

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之一陈登华先生因工作变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动,已从中银证券离职。中银证券委派刘亚东

先生接替陈登华先生履行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亚东 刘清江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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