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59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 董 事 会
第 三十二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通过南
洋商业(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办理委托贷款人民币 28.5 亿元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南洋商业(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办理委托贷款人民币 28.5 亿
元,上述借款期限 36 个月,借款年利率 10%。公司以自有的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土
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广州雅鸣轩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和淮南仁爱
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90%股权为上述委贷债务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
因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贷款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
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