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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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对《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复杂,公司预

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 2016 年 6 月 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股票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

司拟申请自 2016 年 6 月 3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雷华锋 赵守国 宁连珠

201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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