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 2016-063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5 月 16 日 10:30,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
公告》
鉴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吴正鑫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与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上
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董事会同意取消吴正鑫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1.492 万份。
注销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3 人,剔除本次注销股票期权
11.492 万份以及第一期已行权部分,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7.983 万份调整为 50.3694 万份,行权价格由 26.44 元调
整为 14.63 元。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行
权价格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同意
董事会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同时监事会对注销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调整后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2015 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核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拟向在第二个行权期(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 月 27 日)考核通过的 3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
票的方式进行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共 50.369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4.63 元。本
次行权拟采用集中行权模式,由公司统一向有关机构申请代为办理行权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本
次可行权的 3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 3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
期(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 月 27 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 50.3694 万份。
与会监事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