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
金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二、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孙知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
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孙知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我们未发现其中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条件。
2.孙知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和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孙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 张静璃、任庆英、郭彦林、黄小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