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沈于蓝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健生先生是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健生先生、沈于
蓝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量 数量
沈健生 147,197,621 17.91% 36,799,404 110,398,217
沈于蓝 348,040,000 42.34% 348,040,000 0
合计 495,237,621 60.25% 384,839,404 110,398,217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沈于蓝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交易或协议转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8,0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9.73% 。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如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情况,则
减持数量相应变化。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控股股东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将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公司控股股东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 2015 年 7 月 18 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沈健生先生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
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
行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一直在严格履行中。
(3)2015 年 7 月 7 日,为稳定股价,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沈
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上述承诺已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沈于蓝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
持信息披露》等规定的情况。
4、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沈健生先生、沈于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
415,237,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