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了公司《关于本公司向天
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我们认为:
此次借款事项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是国家对新能
源产业的一项支持政策,贷款周期长、费用低,有利于提升天津恒天
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能力,符合其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借款事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晋蓉、安国俊、牛红军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