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16-036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刊登于2016年5月14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160,24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1];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31,160,2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77,900,6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5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
日为2016年5月24日。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22 YAN JUN
2 08*****136 珠海市欧比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 08*****723 上海健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5,072,905 28.15 97,609,358 97,609,358 162,682,263 28.15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2,974,345 9.94 34,461,518 34,461,518 57,435,863 9.94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8,185,895 3.54 12,278,843 12,278,843 20,464,738 3.54
高管锁定股 33,912,665 14.67 50,868,998 50,868,998 84,781,663 14.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6,087,335 71.85 249,131,003 249,131,003 415,218,338 71.85
三、股份总数 231,160,240 100.00 346,740,360 346,740,360 577,900,6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77,900,6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1元。
八、咨询机构
联系人:颜志宇、段一龙
电 话:0756-3391979
传 真:0756-3391980
地 址: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