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城: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6 1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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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 公告编号:2016-042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

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2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5,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83 蔡廷祥

2 00*****930 吴淡珠

3 01*****674 陈素芳

4 01*****185 任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单位:股

股份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 小计 股份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

63,481,450 42.32% 95,222,175 95,222,175 158,703,625 42.32%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86,518,550 57.68% 129,777,825 129,777,825 216,296,375 57.68%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50,000,000 100% 225,000,000 225,000,000 375,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75,0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0330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 咨询联系人:任锋

咨询电话:0768-2931898 传真电话:0768-293116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

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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