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政策调整对公司影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继续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
决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对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即: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
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
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确定。”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或“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均为民政福利企
业。公司自 1999 年起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等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现已成为湖
州市安置残疾员工最多的民政福利企业。
根据财税〔2016〕52 号文件,公司及珠峰药业满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
件,享受调整后的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的返还所得计入 “营业外收入”,按照目前公司和珠峰药业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初
步测算,因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返还标准提高,公司 2016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将
增加 938.10 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