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提名麦卫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欧阳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总经理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麦卫斌先生、欧阳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麦卫斌先生、欧阳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麦卫斌先生、欧阳汉先生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麦卫斌先生、欧阳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3、同意按规定程序将麦卫斌先生、欧阳汉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聘任欧阳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欧阳汉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2、同意公司聘任欧阳汉先生为总经理。
(三)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正式收到公司总经理杜刚先生递交的辞职报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杜刚先生的辞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杜刚先生确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杜刚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杜刚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公司已尽快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规完成聘任新总
经理的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杜刚先生辞去总经理的职务,对其离职原因无异议。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专用。)
独立董事签字:
马战坤 蔡东宏
雷小玲 孟兆胜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