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730,103,0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
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4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2 00*****934 胡黎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1 层
咨询联系人:伍朝晖、周沛澄
咨询电话:021-61818686
传真电话:021-61818696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