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与设立VR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VR 产业基金,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长远利益。
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影视业务可以进一步推进公司业务
发展,延伸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影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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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文华
刘红玉
敬云川
201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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