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6 16: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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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50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杨维国先生通知,获悉杨维国先生将其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质押给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

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2014 年 11 月 2016 年 5 月 13

杨维国 是 760,000 股 南京证券 1.12%

13 日 日

杨维国先生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0,000 股

股份与南京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回购交易日为 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告编号:2014-058)。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原有总股本 142,720,000 股为基数,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285,440,000 股。因此,上述公告中杨维国先生质押给南京证券的股份调整

为 760,000 股。2015 年 11 月 13 日,杨维国先生将前述 760,000 股同南京证券进

行股份质押延期回购业务,回购交易日延期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质押期间该股

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

2016 年 5 月 13 日,杨维国先生将上述质押给南京证券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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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760,000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相

关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杨维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6%;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杨维国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21,14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1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0%。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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