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39 股票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6-2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2015年年度报告的同时发布了《中信国安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6-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意见,现对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1、原披露内容: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预案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承诺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 年 1 月 14 日中信国安有限公
司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0,928,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承诺通过集合资产管理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详见 2016-03);
2、公司董监高在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 6 个月内,未发
生持股变动。截止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现补充为: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预案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承诺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 年 1 月 14 日中信国安有限公
司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0,928,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承诺通过集合资产管理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详见 2016-03);
经询问,截止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日,控
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减持计划。未来 6 个月内,在
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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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监高在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 6 个月内,未发
生持股变动。截止公告日,公司董监高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原披露内容: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送转股对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7,930,541 股增加至 3,919,826,353
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97 元/股,每股净
资产为 1.7039 元/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
现补充为: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送转股对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7,930,541 股增加至3,919,826,353
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7元/股,每股净
资产为1.7039元/股。
2、公司不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
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
补充后公告全文见附件(斜体加黑部分为补充内容)。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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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我公司于2016年1月31日发布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6-06),现该预案
经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预案内
容与预披露一致。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提议理由: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
后,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3 1 12
分配总额 470,379,162 156,793,054 1,881,516,649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提示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按该
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为核心业务的产业布局,公司有线电
视、数字电视用户规模居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领先地位,公司将发挥用户聚合平
台、资本运作平台和收购兼并平台三个平台公司的作用,积极布局大数据、大视
频和社区云服务,开展基于有线业务创新的智慧社区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的战略
发展规划,公司将重点将在信息产业方向上统筹发展,并着力提高创新能力与市
场竞争力。同时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大资产整合力度和资本运作的力度,
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大力推进创新型业务的落地和发展。2015年在公司董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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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下,按照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扎实稳健地推进了大量工作,一方面以
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为核心的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加大
了资本运作、收购兼并力度,2015年公司实施了包括收购有线电视类资产部分股
权、认购湖北广电非公开发行股份、设立基金公司、收购盟固利动力、参与奇虎
360私有化等一系列投资,投资金额较大。上述投资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业务体系
和市场规模得到有效扩充,资产盈利能力将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将持续增强,
核心竞争力将得到以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中信国安
有限公司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
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015年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46.95万元,其中非经
常性损益29,322.40万元。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预案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承诺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6 年 1 月 14 日中信国安有限公
司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0,928,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承诺通过集合资产管理式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详见 2016-03);
经询问,截止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日,控
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未来 6 个月内暂无明确减持计划。未来 6 个月内,在
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监高在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 6 个月内,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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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持股变动。截止公告日,公司董监高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送转股对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7,930,541 股增加至 3,919,826,353
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97 元/股,每股净
资产为 1.7039 元/股。
2、公司不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后 6 个月内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
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1、提议该预案的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按照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的《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原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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