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5 1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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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A 飞亚达 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 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5-023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飞亚达 A,证券代码:000026)股票价格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13

日、2015 年 7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除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及 2015 年 7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

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 100,000 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

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公司已经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5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15

年一季度经营情况以此为准,公司计划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披露公司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

3、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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