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苏
大维格”)拟向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沿海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或“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赵 宏
赵成豪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