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情况
2015 年 7 月 14 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佳士科技与中航证券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过
程中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协议内容的履行尚需根据公司业务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方情况介绍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证券资产管理
业务资格及财务顾问资格的证券公司,具备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及资产管理
服务的能力和业务资格。
四、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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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就在重点领域行业内寻找优质企业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设立
产业并购基金等事项进行合作,以满足甲方投资重点领域的产业整合、实现资本
增值等方面的需求。
(1)乙方利用丰富的资源、国内网络优势及专业调研能力,在军工、先进
制造业、金融、电子信息技术、能源与环保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内,寻找适合于甲
方进行投资的优质企业,如具有投资意愿的,双方可协商对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合
作。
(2)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为其提供并购整合机会及
方案设计服务,乙方推荐优质标的方、与标的方进行沟通、尽职调查、协助甲方
对并购标的进行谈判促成交易,同时为甲方在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可行性分
析、方案设计、协助交易方案执行等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3)由乙方或乙方子公司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产业并购基金服务,关于产业
并购基金的设立方式、运作管理模式以及未来具体投资策略、方向等各项内容,
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协议。
2、甲方股东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本着协
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甲方股东拟
于未来 6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增持公司股份,以本次增持表达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甲方股东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甲方股东拟通过乙方发起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累计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本计划由乙方作为管理人,对于甲方股东增持股
份提供投资建议及专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
乙方有权因其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服务而向甲方收取费用,具体费率
及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另行约定。
五、协议签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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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公司产
业转型升级及资产优化,在公司未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佳士科技与中航证券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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