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4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 2016-40),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如
下:
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提起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2)提供网络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
场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
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
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708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
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关于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 2016 年度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
机构授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案》
10、《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
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7:00 前送
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厦 702。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鸿健 薛雪静
联系电话:027-67869270
传 真 :027-67869018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39 投票简称:凯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包括以下所有议案内容 100.00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1 1.00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0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3 3.00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4.00
《201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 5 5.00
《关于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
议案 6 度的议案》 6.00
《关于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议案 7 的议案》 7.00
《关于 2016 年度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
议案 8 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8.00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5 年度审
议案 9 9.00
计费用的议案》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议案 10 告》 10.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合 计
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3,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4,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5,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
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若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
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议案
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序号
总议案 包括以下所有议案内容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1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3
《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201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 5
《关于关于 201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
议案 6 度的议案》
《关于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议案 7 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度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
议案 8 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5 年度审
议案 9
计费用的议案》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议案 10
报告》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2016 年 月 日
附注:
1. 董事、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
其投票权集中使用或分散投向各董事、监事候选人,并在投票栏中填
写具体的投票股数。股东所行使投票权的总数不能多于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权,否则该等投票视为无效;股东所行使的投票权总数少于其拥
有的全部投票权时,该等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 除董事、监事选举外的其他议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
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
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
地方填上“√”。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