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方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6 0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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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6-014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OV-HK”)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OV-HK 拟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概述

1、OV-HK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票 35,388,178 股,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 5,126,491 股,老股转让后持有公司股票 30,261,68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5%。

2、OV-HK 承诺:(1)在公司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持股锁定

期满后,每年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3)持股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公司股份。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 OV-HK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

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

OV-HK 的经营状况拟定;OV-HK 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

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根据 OV-HK 的上述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0,261,687 股。

3、OV-HK 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

内,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OV-HK 不存在其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OV-HK

2、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 2017 年 5 月 18 日(12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2,669,695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6、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 22,669,695 股完成减持后,

OV-HK 继续持有公司股票 7,591,992 股股份。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OV-HK 承诺,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 10

日;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

3、OV-HK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OV-HK 持有

30,261,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5%;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 22,669,695

股完成减持后,OV-HK 持有公司 7,591,9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 OV-HK 严格遵守《证券

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

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OV-HK 《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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