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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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证券代码:000576 公告编号:2016-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45%,为公司股改限售股份。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以股抵债:根据本公司以股抵债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本公司先行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部

分负债回购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回购

价格在 2005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基础上,参考广东联

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国家股股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对公司国有股的估值,确

定为每股 2.14 元,以股抵债股数 24,747,468 股,以股抵债的金额

52,959,581.52 元。

(2)对价方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 9.7 股,

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3.6 股的对价。

1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0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 2006 年 3 月 9 日刊登以股抵债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

告,以股抵债及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

记日为 2006 年 3 月 10 日,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为

2006 年 3 月 13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德力西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力西集团”)并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除法定承诺

外,同时承诺:1、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后 24 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2、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控股股东如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24 个月内

不超过百分之十。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上述 36 个月的限售

期满后 24 个月内,只有当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高于 3.00 元/股时,

方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票。如果自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

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

述最低流通价格应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3 月 13 日实施,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原控股股东江门市资产管理局所

作的上述承诺,其所持有的 6,400 万股公司股份已于 2011 年 3 月 13

2

日全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截至 2011 年 3 月 13 日,原控股股东江门

市资产管理局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2011 年 9 月 5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江

门市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6,400 万股转让给德力西集团,德

力西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德力西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承诺:

受让的标的股份自转让完成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德

力西集团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6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4.4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可上市流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份数

序号

人名称 (股) 通股数(股) 公司总股本 量(股)

的比例(%)

德力西集团有

1 184,000,000 64,000,000 14.45% 100,000,000

限公司

合 计 184,000,000 64,000,000 14.45% 100,000,000

备注:德力西集团本次解除限售的 64,000,000 股限售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

30,000,000 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86,668,878 42.15% -64,000,000 122,668,878 27.7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6,353,752 1.43% 0 6,353,752 1.43%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93,022,630 43.59% -64,000,000 129,022,630 29.1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49,838,694 56.41% +64,000,000 313,838,694 70.8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49,838,694 56.41% +64,000,000 313,838,694 70.87%

三、股份总数 442,861,324 100% 0 442,861,324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

限售股份 股份数

序 份情况 股份情况 况

持有人名 量变化

号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数量(股) 沿革

(股)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德力西集

1 团有限公 0 0 0 0 184,000,000 41.55 注1

合计 0 0 0 0 184,000,000 41.55

注 1:2011 年 8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江门市资产管

理局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64,000,000 股转让给德力西集团,2011 年 9 月 5 日,此

次股份转让过户事宜办理完毕。至此,德力西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84”号《关

于核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文件,

4

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000,000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3 年 5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的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当时总股本的比

例(%)

1 2007 年 3 月 21 日 6 家法人股东 14,179,018 4.40

3 家法人股东及

2 2007 年 7 月 11 日 31,655,153 9.80

8542 位个人股东

2 家法人股东及

3 2008 年 8 月 22 日 1,662,924 0.52

529 位个人股东

4 2010 年 10 月 22 日 2 家法人股东 4,997,124 1.54

5 2014 年 1 月 22 日 295 位个人股东 584,793 0.1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本

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下列结论性意见: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限售股份持有人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

诺;

3、广东甘化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4、保荐机构同意广东甘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股改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

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5

是 √ 否

德力西集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交

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上述解除限售流通股。德力西集团承诺:本公司

解除限售的股份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6】1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

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所持的解除限售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

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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