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06 年度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在此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称海南筑华)向公司作出承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拿出不超过 700 万股欣龙控股股票作
为对欣龙控股高管人员和中层干部进行股权激励的标的股票来源”。
后经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海
南筑华的承诺变更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同意拿出不超过 700
万股欣龙控股股票作为欣龙控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之一,该股
票的出让价格为 3.50 元/股”。
在上述承诺履行过程中,本公司已确定上述股份协议过户至财达
欣龙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应股票账户存在障碍。经与海南筑华协
商,海南筑华拟将原承诺变更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同意拿出
不超过 700 万股欣龙控股股票作为欣龙控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
源之一,具体方式为: 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将 700 万股欣龙控股股
1
票中的一部分转让给财达欣龙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总价为人
民币 2450 万元的,交易价格协商决定;2、在上述大宗交易完成后,
将 700 万股欣龙控股股票剩余部分无偿赠与给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二、审议情况
上述股东变更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股东变更承诺,是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
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作出的,其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的相关规定,并且,会议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同意董事会将《关于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股东变更承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项承诺变更,未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利益。
3、同意将《关于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2
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承诺函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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