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5-03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 6.33 元,调整为 6.29 元;由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已从公司离职,上述人员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47 人,
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 208.7935 万份。公 司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7)。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同意,2015 年 7 月 13 日,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行权价格调整:
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
根据规定行权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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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为6.33元,调整为6.31元。
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
根据规定行权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为6.31元,调整为6.29元。
2、激励对象人数和期权数量调整: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4人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如下: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47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份额调整为208.7935万份,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的规定。
3、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情况: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4人从公司离职,根据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该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393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注销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为208.7935万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上述调整及注销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为47人,行
权价格为6.29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为208.7935万份。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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