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7-15 1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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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编号:2015-025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

日披露公告: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拟收购一企业的股权,对价支付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现金方式或发行股份方式,交易对价金额预计1.5亿元-3.5亿元人民币。鉴

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莱应材,股票代码:300260)自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上午开市起停牌。 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

方积极有序推进本次资产收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

及关联方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经过6天的现场调研,我们发现标的企业存在

如下问题:

1、标的企业存在金额较大的相互担保情况,如标的企业担保的其他企业到

期无法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标的企业将面临连带责任的风险;

2、标的企业之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有重大差异,尤

其在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方面。

基于上述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公司需要对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的

资产收购范围重新协商确认,并应就交易定价做新的调整。经过双方反复洽商,

双方未能最终达成一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事项条件尚不成熟,从保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出发,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终止筹划本次资产收

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莱应材,股票代码:300260)于2015年7月

15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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