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14-041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8月7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飞天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6日15:00
至2015年8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17
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8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本次会议《关于选聘公司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选聘李琪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选聘公司监事的议案》;
3.1 关于选聘田端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聘孙晓东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就其中的议案 1 和议案 2,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明确
发表同意意见。
(三)议案 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 5%
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3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四)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相关公
告及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4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17楼 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及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
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出
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2),以上资料请于 2015年8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事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17楼
邮政编码:100085
传真号码:010-62304477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 网络投票无需登记,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86
2、投票简称: “飞天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议案 3 为累积投票议案,3.01 代
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选聘李琪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选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选聘公司监事的议案》 -
3.1 关于选聘田端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3.01
3.2 关于选聘孙晓东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3.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飞天诚信”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
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386 买入 1.00 元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飞天诚信”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386 买入 100 元 1股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累积投票制外的其他议案
(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
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 3.1《关于选聘田端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 3.2《关于选聘孙晓东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
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其持有
的股数与 2 的乘积;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监事候选
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
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
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 2 名监事候选
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对应 申报股数
申报价格
关于选聘公司监事的议案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关于选聘田端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3.01 200 100
关于选聘孙晓东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3.02 100 200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查询投票结果: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
询” 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居彩
电话:010-62304466-1709
传真:010-62304477
邮编:100085
电子邮箱:jucai@ftsafe.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17层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 )(持股比例: )特委托 先生/
女士(受托人身份号码: )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飞天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代理人按照本人/本单位指定
的表决意见进行议案表决(议案表决意见表详见附表),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
要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选聘李琪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选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 意 股反 对弃 权
议案 3 《关于选聘公司监事的议案》;
数 股数 股数
3.1 3 关于选聘田端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3.2 3 关于选聘孙晓东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说明:1、对以上1-2议案进行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选择项下打“√”多选或者不填表
示弃权;对以上议案3进行表决时,请填写股数,股数为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2,可
以合计投给一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监事候选人。2、如股东
没有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编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