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2015 年 1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宜。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
过 2,788 万股(含 2,788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2,970.88 万元(含
82,970.88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服
务平台(一期)项目。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申报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436 号),2016 年 1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36 号)。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拟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要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
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