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6-2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推举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资格条件、个人履历、业务专长、工作实绩
等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就提名三木集团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
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公司第八届
董事、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之情况。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卢少辉 陈明森 陈 雄
2016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