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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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6-2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

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5 月 13 日在福州市群众东路 93 号三木大厦 15 楼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 143 条、第 82 条、第 53 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同意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的提案,提名翁齐财为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提名江晓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以

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翁齐财,男,1973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州市统建

办物管处财务副经理,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福州市琅

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州开发区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翁齐财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晓华,男,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职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江晓华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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