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
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
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980,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08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726,26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78%;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254,300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255,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90%。
3、公司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8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81%;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6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2、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8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81%;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6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3、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10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2%;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1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05%;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4、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779,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89%;反对票 1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99%;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053,9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53%;
反对票 198,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486%;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8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81%;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6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8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81%;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6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7、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8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81%;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6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0%;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1、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8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15%;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8%;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49,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9%;
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84%;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2、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6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15%;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8%;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49,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9%;
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84%;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3、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15%;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8%;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49,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9%;
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84%;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4、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15%;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8%;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49,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9%;
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84%;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5、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15%;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8%;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49,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9%;
反对票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84%;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6、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7、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授信额
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8、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19、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0、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1、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3、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
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4、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5、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
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6、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欧元及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欧元或等值
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8、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0,87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26%;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07%;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51,1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4%;
反对票 91,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29%;弃权票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逐项审议各子议案:
29.1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9.1.1 选举袁仲雪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8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29.1.2 选举张君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8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29.1.3 选举宋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8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29.1.4 选举鲁丽娜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8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29.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9.2.1 选举许春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8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29.2.2 选举荣健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8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29.2.3 选举张艳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3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逐项审议各子议案:
30.1 选举薛红丽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30.2 选举孙志慧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80,839,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1%,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6,114,076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1%。
上述议案 7 至议案 8、议案 10 至议案 28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
行审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29、议案 3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
进行累计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焱律师、李茹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