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00 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华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172,091,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5,819,67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26,271,5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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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39,759,10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487,53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26,271,57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72%。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91,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59,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91,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59,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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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72,091,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59,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4 《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91,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59,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5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91,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59,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6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91,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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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59,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姜海涛、王雨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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