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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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6-1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 14:30 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

路 8 号公司 6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至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5 月

1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2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156,454,92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5.1466%。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56,437,70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5.1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7,22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出席的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7,22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7,22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005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6,437,70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7,22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6,437,70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7,22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6,454,92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表决,同意 156,454,92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 156,454,92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22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6,437,70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7,2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补选郑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相同。

经表决,同意 156,437,70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17,2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选举张晓川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相同。

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表决,同意 156,437,70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弃权 17,22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竺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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